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》和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》的通知 惠市规建函〔2016〕91号
发表时间:2016/2/1 16:36:03 点击总数: 分类:政府部门文件通知
各县(区)住建局,市施工安全监督总站:
现将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〉和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〉的通知》(粤建质函〔2015〕2758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实行。
在实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向我局建筑市场管理科反映。
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
2016年1月28日
(联系人:吴莎,联系电话:0752-2117620,电子邮箱jgk111@126.com)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2014年10月24日
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《房屋建筑和市政
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》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建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:
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规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行为,我部制定了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实行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2014年10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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